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07-11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要求,经綦江区、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近日,市食药安办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评审组,依据现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评审操作指南》),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三种方式对两个区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綦江区、云阳县均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市食药安委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家评价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綦江区、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实名向市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2日。
联系人:刘寒立,电话:67239711,传真:63726226,邮箱:liuhanli1213@126.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食药安办秘书处1411室(邮编401147)。
附件:1.綦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2.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报名地址:https://www.ccoo.cn/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